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公开承诺

2020-11-27 12:06:02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一、整治的主要问题
 
  1.乡村食品经营主体“小散杂”,经营不够规范,有的超市、小卖店销售过期食品或伪劣产品,有的乡村学校食堂和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不达标。
 
  2.药品经营管理还存在不规范现象,个别药店存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外用药与口服药混放、未建立药品养护记录、未按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等情况。
 
  二、整治措施
 
  第一项问题整治措施:在全市农村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庙会、农村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小经营店、农村大中型超市、农村学校食堂,小型餐饮业开展农村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着力治理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零售企业不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批发企业不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和不按照食品标签说明书标示的贮存条件贮存食品问题。着力治理采购、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禽肉产品问题和销售来源不明、“三无”、假冒、超过保质期食品问题。着力治理销售未经许可、登记加工制作的食品问题。
 
  第二项问题整治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和群众实际需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不间断开展飞行检查和“回头看”,持续巩固各类药品专项整治成果,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规范企业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药品安全问题,以及在风险隐患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第一时间组织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启动行刑衔接工作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药品严重违法行为、重大案件的曝光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三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推进药品“科学化”监管,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指导规范在前,沟通交流在中,监督检查在后,不断优化药品流通市场环境,着力提升药品监管效能,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两个大局。四是及时信息公开,多方面收集药品舆情信息,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药品危害事件的发生,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五是广泛宣传普法,严密组织“安全用药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法活动,广泛普及《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提升药品企业法律意识,督促企业积极履行社会主体责任,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三、责任领导
 
  第一责任人:牛长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 陈南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明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监管科、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科等相关部门。
 
  五、整治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监督举报电话:(0373)12388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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