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持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今年8月份以来,市纪委监委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摸排出了一批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关心事,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交办,督促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现将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治措施和承诺进行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最大程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整治的主要问题
全市个别地方存在居民子女入优质学校难问题,有少量居民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相符,在学生入学时无法提交户籍地水电费等相关佐证材料而影响入学报名。
二、整治措施
1.加快学校建设。市教育局正在尽最大能力增大全市学位供给,通过实施《新乡市扩充市区义务教育资源三年行动计划》等措施,督促各县(市)、区明确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加快学校建设,以多建学校、快建学校、建好学校、办好学校为行动方向。目前,学校发展还不完全均衡,出现有局部地区的学生入优质学校比较困难的问题。
2.开展合作办学,促进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多年持续推进多元合作办学,为缩小校际之间差距发挥很好作用。市教育局将继续开展多元合作办学,指导全市各联合校开展日常管理交流活动,开展课程研讨等活动。通过教师交流、集体备课、共同教研、统一管理等模式进行深度合作,使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3.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市教育局每年都要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第一时间公布每年招生方案,面向全社会进行招生宣传,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家庭能够知晓政策。对于户籍不在市区的随迁子女家庭,市教育局在招生前一年的9月份,通过小学、幼儿园向家长发放《新乡市区外地户籍新生入学所需材料告知书》,并印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问答》宣传单向家长免费发放。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参考《告知书》制定适合本县(市)、区的《告知书》,通过相应渠道发放给学生家长。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根据《2020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学生及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的可享受学区生政策,这是必须要落实的招生政策。市教育局从没有规定学校将水、电、煤气、网络、有线电视等收费凭证等材料作为入学的必需条件,但有入学需求学生及监护人应自觉地遵守招生政策。市教育局在以后每年招生期间,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严格落实招生文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好招生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子女报名入学提供便利、快捷、暖心的服务。
三、责任领导
第一责任人:李修国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冯树正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五、整治时限
2020年12月底
监督举报电话:(0373)12388
责任编辑:王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