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09-11 13:51:45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长垣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李冬在服务群众工作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问题。2019年8月,李冬在受理原河南省某商贸有限公司员工丁某某投诉社保问题时,未询问详细信息,未按工作要求登记,直接建议丁某某向税务部门投诉。最后一次投诉时,李冬情绪激动,双方产生摩擦。经网络曝光后,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5月,李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获嘉县公安局位庄派出所原所长徐晶等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获嘉县公安局位庄派出所在处置村民刘某某与王某某4次打架事件过程中,未及时对打人者刘某某作出处理,未针对引起打架的土地权属问题及时到土地部门调取相关权属证明,未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致使刘某某与王某某因土地权属纠纷多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时任位庄派出所所长徐晶未认真履行职责,副所长王伟东在处置打架纠纷中方法不当。2020年6月,徐晶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伟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延津县胙城乡原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李玉斌在党的组织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8月,李玉斌在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时,未认真核对,误将后董固村两名党员信息录入其他党支部。2018年3月,李玉斌将上述两名党员信息进行了更正。2018年4月,后董固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李玉斌未及时向参会党员说明情况,致使他人误解两名党员为换届选举突击转入党支部,赴省、市、县多次上访,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李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三起案例,有的服务态度不端正,对群众敷衍应付,处置方式简单;有的解决矛盾不及时,履职尽责不力;有的在党的组织工作中粗心大意、工作不细致等,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担当作为不足等问题,受到严肃查处,理所应当。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引以为戒,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中央纪委强调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钉钉子精神抓紧作风建设,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主要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以实际行动带动作风持续好转。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高度,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要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脱贫攻坚、防汛防灾、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严肃查处涉及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证。   (纪委宣)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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