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06-11 10:37:49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延津县丰庄镇政府西南管理区区长、综合执法队原副队长王宏亮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吃拿卡要问题。2016年5月至2019年6月,王宏亮在担任丰庄镇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人期间,以上级部门检查环保工作、办理环保业务为由,多次接受企业宴请、洗浴等活动安排,并收受香烟、白酒等礼品。王宏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王宏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20年5月,受到免职处理。
 
  二、封丘县潘店镇断堤民生小学原校长程永、原副校长刘敏违规吃喝等问题。2018年3月至2020年元月期间,程永和刘敏采取低支高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变通下账等方式套取学校办公经费用于支付学校接待和吃喝费用。程永、刘敏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程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刘敏受到免职处理。
 
  三、长垣市蒲东街道原司法所所长贺志杰、副所长陈高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4年1月,长垣市王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4年2月至2018年2月期间,长垣市蒲东街道司法所负责执行刘某社区矫正工作。2015年1月,刘某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长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2月被取保候审。但社区矫正对象汇报记录和日常管理情况表均显示2015年1月至2月期间,刘某正常执行社区矫正,与实际情况不符。贺志杰作为刘某社区矫正小组组长,陈高虹作为刘某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人员,未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刘某脱离监管,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6月,贺志杰、陈高虹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既有违规吃喝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也有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要求,违反党规党纪,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纪律底线。
 
  中纪委指出,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是不讲“四个意识”、不落实“两个维护”、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表现,是正风肃纪的对立面。各级党组织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整治“四风”,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带头改进作风。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政治监督,将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持续强化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持续聚焦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紧盯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老问题和新表现,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传递正风肃纪的疾风厉势。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以优良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以良好的精气神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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