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20年,市政府决定继续从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确保民生实事顺利实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城镇就业7.25万人
目标任务: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7.25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45万人。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局、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二、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道路提升工程
目标任务:完成70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30个积水点改造,维修病害道路3万平方米,改造提升道路(游园)绿化2万平方米,整治背街小巷道路10条。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工信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继续开展妇女“两癌”筛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目标任务: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全年完成筛查77840人;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全市孕妇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55%,新生儿“两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继续对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人乳头瘤病毒基因筛查,全年筛查40万人;对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符合康复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983人,基本实现有需求残疾儿童应助尽助。
主要责任单位:市妇联、残联、卫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扶贫办、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四、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省贫困线动态调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标;规划建设红旗区、卫滨区、高新区3个区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卫健委,红旗区、卫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做好城乡居民“菜篮子”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市场调度与调控,抓好畜牧业和蔬菜生产,做好稳价保供工作,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六、提升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水平,加快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整治校园周边交通拥堵
目标任务: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39所,新增学位4000个,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2%,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0%;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比例控制在4.5%以内;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推行课后服务,主要保障周一至周五下午按时离校有困难的中小学生;全年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完成省定目标(279套);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的优化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管理,严查校园周边违法行为并实行校园门前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治理市育才小学、市育才幼儿园、市新区小学、市一中老校区等4个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七、继续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市建设,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推进集中供热工程
目标任务: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538万平方米;市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县(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其中辉县市新增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卫辉市、新乡县、获嘉县、延津县分别新增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封丘县、原阳县启动集中供热工作,明确供热特许经营企业和集中供热热源形式。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八、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目标任务:PM10平均浓度不高于101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55微克/立方米;卫河、共产主义渠、文岩渠保持Ⅴ类指标,黄庄河、西柳青河达到Ⅳ类指标,天然渠、人民胜利渠达到Ⅲ类指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主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资源规划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财政局,人民胜利渠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九、实施城市畅通工程,缓解“过街难”“停车难”问题
目标任务:2020年新建3座过街立交通道;新建公共停车场6个、提升改造公共停车场5个,新增停车位2000个。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防办、新乡投资集团,有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十、加强乡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出行条件
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稳步推进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新完成226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任务,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0%;建立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全域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新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其中新建农村公路县界“断头路”12公里。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城管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实现所有县(市)人民医院提质升级
目标任务:完成剩余5个县(市)人民医院提质升级,实现全部县(市)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标准,提升常见病、多发病和较为复杂疑难危重疾病的诊疗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辉县市、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获嘉县政府
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把重点民生实事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顺利圆满完成。一是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事项的落实工作负总责,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重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加强配合。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好、组织好、协调好;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抓好工作推进落实。三是加强督导。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承担的工作推进情况报各主要责任单位)将负责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送主管市领导和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统一汇总整理后,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民生实事实施情况纳入工作台账,适时抽查,督促进度落后的单位加快推进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2021年年初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对各单位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定,认定结果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反馈。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王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