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荣峰表示,为继续做好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耕地保护,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再次强调了“交通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的要求。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建设程序,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确保粮食安全。
一是在规划、设计阶段,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原则,科学选线、布线,统筹利用运输通道资源,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将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情况作为方案比选论证的关键指标,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桥梁、隧道方案,或采取技术措施收缩路基坡脚,以减少占地。
二是在施工阶段,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临时设施尽量避免占用农田,要尽量利用地表的清表土进行土地复耕。同时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在沟壑区利用多余的弃土进行造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造福当地群众。
三是进一步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公路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相关规范,进一步强化集约节约用地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