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了行政许可事项精简下放、“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措施,并印发指导意见专项部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管理效能、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转变管理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监管规则,营造交通运输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会议强调,要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内容,有序推进,加强督查,确保落到实处。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指导相关部门健全制度标准,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互联网+监管”,推进信用共享评价和分级分类,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新业态,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要督促指导地方推动监管信息开放共享、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联合检查、一次到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各司局、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交通运输“新基建”工作,充分认识到交通运输“新基建”是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是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服务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主要内容。
会议要求,要坚定不移抓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让新技术给传统交通项目赋能,让交通项目成为“新基建”的主力军。要加强规划引领,积极谋划推动一批交通运输“新基建”项目落地。要注重部省联动,加强行业指导,加大引导支持力度,促进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要积极完善标准规范,强化网络安全保护,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京部领导,部总师出席会议。中国民航局有关司局,部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