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汽车消费三项举措,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购置税优惠政策、支持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发展二手车销售等。此前,广东、湖南、浙江等省份陆续出台了稳定汽车消费有关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汽车产业复工复产尚未恢复至正常水平,中国汽车市场受到了较为严重的冲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2个月,我国汽车产销仅分别完成204.8万辆和223.8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45.8%和42%。作为大宗消费品,汽车业如此巨大的跌幅,必然拖累国内市场消费。
汽车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技术密集、产业链长,不仅上下游带动性强,能拉动多个产业发展,而且可吸纳大量人员就业,被称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汽车制造业整体营收规模为80846.7亿元,占GDP比重为8%,汽车销售额已占全国商品零售额10%,税收占全国总税收10%,就业占全国总就业10%以上。因此,无论是稳经济、稳就业,还是推动技术融合创新,汽车产业都具有其他产业难以替代的战略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从2月20日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信部等多个部门已多次发文或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加快出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政策。
不过,截至目前,仅有少数城市公布了相应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更多城市仍在纠结和观望中,部分地方在出台稳定汽车消费政策上顾虑重重。
有人认为,这些城市的政策之所以千呼万唤难出来,主要是担心刺激汽车消费后,会使汽车保有量过快增长,进一步加剧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应该说,这样的分析不够全面准确。要看到,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是全世界大城市面临的共同治理难题,国际上没有一座城市采取限购措施,国内也不可能简单靠限购就能解决。相反,要转变思路,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通过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来应对挑战。
比如,通过征收拥堵费,加快实现车辆管控方式从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事实上,在国际上很多城市中心区域或者重点拥堵地带,以加征拥堵费形式来调控车辆进入,非但没有抑制人们对于汽车的刚性需求,反而让消费者能够从自身使用成本的经济性出发,自行决定是否开车,或是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这样不仅可以保障民众出行效率,还能提升城市合理的汽车容量值,释放更大汽车消费潜力。
再如,通过税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国汽车消费转至消费端征收。就汽车企业而言,目前我国主要采取的是直接向企业收取增值税制度,消费税仍在生产环节征收。如果通过税制改革,将消费税向批发或零售环节转移,让地方在汽车消费上尝到更多甜头,无疑有利于解决当前地方对汽车项目盲目招商,又不愿扩大消费的怪象。
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汽车在出售后,使用环境更为复杂,占用资源也将更多,这就决定了促进汽车消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当前各地在制定和出台政策时,除了增强紧迫感,更需要从汽车全生命周期“着眼”,在生产、流通、消费三端“加力”,科学统筹好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交通出行关系,形成切实有效的措施,激活蛰伏已久的潜力,才有可能真正做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升级,加快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