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通知》提出,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商品和服务的企业和网点,如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药店、便利店等,各地政府要指导督促此类企业和网点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复工营业。对尚未开业的企业和网点,要为其复工营业提供条件,加快复工营业的进度。
对于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需商品和服务的企业和网点,如宾馆、餐饮、理发店、商场等,所辖县区均为低风险的省份,要全面复工营业,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
对于非人民群众生活必需、人员相对集聚、空间相对密闭的企业和网点,所辖县区均为低风险的省份,要全面复工营业。除湖北、北京以外,对省内仍有中风险县区的省份,此类企业和网点应根据各地方疫情防控职能部门要求决定复工营业时间。
《通知》还提到,各地要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得擅自设置超越疫情防控规定的复工营业条件;对发现的防控隐患,要指导企业迅速整改,及时做好防疫知识的普及和复工营业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杜绝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的一刀切做法;低风险地区之间的人员和货物流动,必要的健康证明要做到全国互认,不得再设置障碍,不对人员采取隔离措施。
扩大传统消费上,《通知》明确,稳住汽车消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等措施,实施汽车限购措施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促进境外消费回流,配合财政部完善免税店政策,做好新增免税品经营资质企业等工作,推动境外消费回流,进一步激发国内消费活力。
同时,振兴餐饮住宿消费,在全国范围内遴选若干知名度高、普及度广、地方政府重视的著名菜系,提升地方餐饮节展赛事,在疫情结束后组织举办“中国味道”系列餐饮服务推介活动,扩大参与范围和规模,提高影响力。鼓励国际国内餐饮、住宿服务评价机构为企业提供评价服务,引导消费者选择高品质特色餐饮、住宿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发展改革、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商务健康发展、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