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文明交通意识 对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2019-11-21 09:49:45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申长明)11月2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为了提升全市交通秩序环境综合素质和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从11月15日起,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当天下午3时许,记者在新中大道和荣校路交叉路口看到,市交通管理支队五大队民警在查处一辆满载钢管和水管的三轮车时,发现车辆不但违规载货,司机的驾驶证也早已过期(如图)。民警对其进行了相关处罚。
 
  据了解,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展开治理,整治时间从11月15日至明年的3月15日。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一是市区的主次干道、新乡火车站、新乡汽车东站、新乡客运总站、商业区及周边道路,还包括我市各县(市)、平原示范区以及国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集中整治的重点对象为行人、非机动车、机(电)动三(四)轮车和其它类型的机动车。
 
  集中整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行人闯红灯、随意翻越(穿越)道路隔离设施、横穿道路不走斑马线、在车行道内兜售(或发送)物品、拦车乞讨等违法行为;还有就是非机动车、机(电)动三(四)轮车、摩托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随意横穿马路、进入城市快速路、机动车道内行驶、停车越线、逆向行驶以及机(电)动三(四)轮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鸣笛、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及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国省道、农村道路上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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