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治理显成效 今年7月份我市臭氧浓度同比下降10.4% 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天

2019-08-13 08:38:37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8月11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环境攻坚办)了解到,今年7月份,我市臭氧浓度同比下降,是全省唯一一个臭氧浓度同比下降的省辖市;优良天数同比增加了2天,是全省唯一 一个优良天数同比增加的省辖市。
  臭氧污染物是由汽车尾气、工业企业排放的氮氧化物(NOx)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前体物,在高温、强光辐射的作用下,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光化学反应产生的。臭氧的生成和光照、气温等气象因素密切相关,主要发生在阳光强烈的夏、秋季节。近地面的臭氧直接影响空气质量,进入夏季,经常会出现看似蔚蓝的天空却暗藏臭氧污染的情况。往年,我市的优良天数就受到了臭氧的很大影响。
  为降低臭氧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今年入夏之前,我市就提前着手臭氧的治理,通过实施重型柴油车管控、清理“散乱污”企业、涉VOCs企业错峰生产、高温时段停止喷涂作业等多项管控措施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市环境攻坚办工作人员称,对于机动车尾气的治理,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的管控,全市设置了11处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站点,每天对入市重型柴油车尾气、油品质量等进行检测。工业企业的管控方面,我市坚持对“散乱污”企业从严清理,实施高标准动态清零;强力推进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对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关停治理直至达标排放;综合治理涉VOCs企业,规定涉VOCs企业错开夏季高温时段实施错峰生产,严查无证维修、喷涂等。
  一系列的治污措施下,臭氧治理已显成效。监测数据显示,今年7月份,我市PM2.5月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19.4%,臭氧月均浓度1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优良天数23天,同比增加了2天。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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