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 申长明)那些长期靠放款吃高利息,通过诉讼程序获取非法利益的职业放贷人今后要“失业”了。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7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正式发布在全市法院推出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今后除了在审理案件时认定的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无效外,立案以及执行等部门也将对职业放贷人采取相应措施,严厉打击职业放贷、虚假诉讼等民间借贷行为。
据了解,为了获取暴利,长期以来有人靠放款吃高利息,在要账时还会通过诉讼程序获取非法利益,这些职业放贷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民间融资市场秩序。从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实际情况,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职业放贷人是指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发放贷款资质,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营业性、经常性特点的单位,以及以放贷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放贷并赚取高额利息的个人。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要先进行关联案件查询,上一年度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全市辖区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中涉及3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即可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法院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扎好“篱笆墙”,慎用相关措施,杜绝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实现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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