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崔敬) 助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目标任务,改善广大群众的出行环境。4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会同高速运营单位、公安交警,对京港澳高速新乡段两侧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进行整治,对违法构筑的广告牌采取代履行措施,进行强制拆除。
4月10日10时许,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高速运营单位、公安交警的紧密配合下,在我市市域高速原焦晋立交桥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附近,第一块违建广告牌被拆除落地。随后,多处违建广告塔被拆。
据了解,2018年10月8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通过媒体发布公告,责令京港澳高速两侧34处广告塔业主,在2019年3月25日之前将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塔自行拆除。逾期仍不履行的,执法支队将依法委托第三方代履行。
今年1月14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再次通过媒体刊登《行政强制代履行决定书》。但部分广告塔业主及用户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拆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委托第三方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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