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夕市消协送法进机关 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2019-03-07 12:47:25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3月4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前,市消协工作人员走进机关单位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防范消费风险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消费维权意识。

  当天下午,在市科技局,市消协工作人员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今年的年主题。随后,工作人员又对常见的消费投诉案例进行了分析,通过案例分析让大家了解了预付消费、保健食品等消费过程中常见的消费陷阱,以此来告诫人们要不断增强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让依法维权成为每个消费者的自觉行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是市消协送《消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系列活动的一部分。这一系列活动的举办是为了进一步普及《消法》,更好地宣传“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从而丰富公众的消费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