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李蕊) 3月4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获悉,从3月1日起,市民可进行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纳入申报范围的有19种疾病,需要按时申报,不过有5种疾病可随时申报。
据了解,纳入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的病种有心衰、癫痫、结核病、肝硬化、精神分裂症、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恶性肿瘤(非放、化疗)、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心脏瓣膜置换和冠状动脉搭桥术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肺源性心脏病、慢性糖尿病并发症(并发心脏病变、肾脏病变、脑血管病变)共19种,其中结核病、精神分裂、异体器官移植术后、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一年)、恶性肿瘤放、化疗结束后(五年)5种疾病可随时申报。
根据规定,凡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患有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之一的参保职工均可申报,如同时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符合病种规定的疾病,应由本人选择一种主要治疗的重症疾病进行申报。
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就医,必须在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鉴定批准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重症慢性病费用,首先使用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完后,直接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80%,个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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