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12315共受理居民诉求32369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2.86万元

2019-03-04 09:10:42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2月28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去年全市12315受理的消费者诉求情况。去年全年,全市12315工作机构共收到居民诉求3236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2.86万元。
  近年来,随着消费需求的升级,消费日渐多元化、复杂化,消费者诉求量也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市12315工作机构共收到居民诉求3236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7.02%。其中,受理消费者咨询案件22514件,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8479件,受理消费者举报案件1376件(已处理1333件,办结率96.88%),全年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2.86万元。
  据了解,去年,全市12315工作机构受理的消费者咨询量同比上升了17.79%。咨询情况显示,工商业务的咨询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三包、微商购买商品售后、网购商品消费、预付费(卡)服务消费和投诉举报处理进程等方面。非工商业务的咨询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问题、停车场收费、景区乱收费、快递公司、房屋质量问题、购物不开发票等方面。
  全市12315工作机构去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量同比上升53.27%。投诉情况显示,日用百货、食品、交通工具等商品类投诉量4609件,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等服务类投诉量3870件。
  据介绍,日用百货、食品、交通工具类投诉位居商品消费类投诉前三位。日用百货类投诉量较大主要是这类商品消费量大、更新淘汰率高等原因。食品类投诉主要体现在:消费者盲目办理预付费(卡),食品包装上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商家拒绝使用团购券、未消费退款难等问题。而交通工具类投诉主要反映在:购买新车后涉及汽车及零部件出现问题商家不按国家规定三包维修或者拖延不修,购车后不给车辆合格证,强制购买汽车保险等。
  服务类投诉中,电信服务类投诉量仍居首位。电信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业务、开通套餐、擅自增加流量包、无故扣费等。
  去年,我市12315工作机构受理的举报案件同比增长了64%。从案件的违法性质来看,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法规、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数量较多。其中,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法规的举报案件一直稳居举报所涉及的问题之首,主要问题是商家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登记的范围经营。
  随着互联网业务的普及,互联网也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渠道。据悉,去年全市12315工作机构共收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3662件,已办结3143件,办结率83%。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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