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即将“满月”,我市落实得怎么样?下一步如何持续推进?日前,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了解有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在深化增值税改革方面,税务部门一是降低增值税税率: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6%降为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0%降为9%。二是扩大进项抵扣范围:扩大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1年年底;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据测算,深化增值税改革后,今年预计将为我市2万余户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费负担22.24亿元。
在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方面,一是国家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使税负降至5%和10%。二是我省“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省政府明确,从2019年起,3年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50%减征。据测算,小微普惠性减税政策实施后,今年预计将为我市14万户纳税人减轻税费负担7.32亿元。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今年1月1日起已施行。
不仅减税,更降费。从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下调到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据悉,此轮减税降费政策“大礼包”预计全年将为我市市场主体减轻税费负担约40.44亿元,将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动能转换。
据了解,即将启动的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包括4个部分: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此次减税降费政策力度空前、影响深远,对地方财政运行也将产生较大影响。对此,有关部门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时保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决不允许“打白条”,真正让新乡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让企业轻装上阵,财政要过“紧日子”。今年,全市财政部门要打好“压缩政府开支、硬化预算约束、盘活政府存量”组合拳,坚持不该花的钱一分也不花,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刘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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