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落地10年 职能部门有话说

2018-12-13 09:28:29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策划 刘志松 记者 郭书武 李蕊 刘萌萌
  “限塑令”的落地,既靠群众的自我环保意识去实施,也要靠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那么,对于职能部门来说,是如何落实“限塑令”的呢?
环保部门:
引导群众使用环保购物袋
  据市环保局宣传科杨姓工作人员介绍,“限塑令”落地后,作为环保部门,他们在这项工作中,对一些没有生产出塑料成品的企业,绝不批复相关手续;对于一些污染严重、没有资质等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他们会将其取缔。
  为了将“限塑令”真正落到实处,该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加强“限塑令”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引导群众重复使用耐用型、环保型购物袋,从而杜绝塑料袋的使用。
质监部门:
可降解的塑料占20%
  12月11日,记者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科科长李加强取得了联系。他说,质监部门只负责生产领域的塑料袋,不负责流通领域的。
  李加强说,对生产企业的监督,主要分为3个方面:一是年初,对食品用塑料袋生产企业的员工进行培训,加强质量意识;二是年中的时候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是市局和县局联合行动;三是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去年是9个批次,今年是20多个批次。
  李加强表示,经过这么多年的严格检查,生产出来的产品基本上都符合国家标准。现在市场上的塑料袋有两个趋势:一是普通塑料袋的用量在萎缩;二是食品用的塑料袋数量在增加。在食品用的塑料袋中,可降解的占20%。与2005年前相比,现在我市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的厂家增加到32家。
  李加强强调,现在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的厂家也生产一些不用于食品的塑料袋,但是作为监督部门来说,不管啥用途,都会按照食品级别的要求来监督他们的生产。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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