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 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

2018-12-11 10:37:54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12月9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这几日空气质量再次转差,我市于2018年12月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据了解,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结果,上周的这轮强冷空气过后,我省大部分区域将持续出现较长时间的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详细预报情况是,12月9日,扩散条件开始转差;12月10日至11日,全省受弱冷空气影响,豫北地区将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尤其是我市处于辐合带,污染不易扩散;12月12日,扩散条件再次转差,12月13日至16日,我省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

  为加强联防联控,最大程度减轻污染,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有关规定,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18年12月9日0时起,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重污染天气来临,建议大家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公众要尽量乘坐公交出行,减少车辆原地怠速时间,减少散煤使用量,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等。

  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启动后,工业企业要根据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机动车方面要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强化机动车限行管控,持续开展重型车辆尿素使用情况及油品、尾气的抽检工作。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督导经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工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其他土石方作业停工,道路扬尘防治,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治理等。另外,农牧、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垃圾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等,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程度。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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