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新林
今年以来,辉县市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开展攻坚,辖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截至目前,辉县市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微克/立方米。
但是,该县还存在结构性污染问题亟待疏解、环境监管能力相对不足等困难。当前正处于冬防攻坚冲刺阶段,面对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辉县市市长刘彦斌表示,辉县市将周密部署,坚定决心信心,进一步精细治污、精准管控,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上下同心,团结拼搏,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力在冬防阶段决战决胜。
在具体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辉县市将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辉县市市委书记郭书佩、市长刘彦斌将带队,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六控”措施和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并深入一线进行夜查晨查,围绕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摸实情、出实招、解难题。市党政领导班子及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常态化现场督查。
在扬尘污染治理中,住建、城管、交通、环保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扬尘管控,减少扬尘污染。
在燃煤散烧管控中,工商部门(散烧办)将牵头管控好燃煤的数量和质量,组织对散煤销售网点进行再排查,一经发现,在重罚、没收的基础上一律吊销经营资质;工信委牵头对型煤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杜绝劣质型煤流入市场。
对于工业污染排放的管控,工信、环保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督导重点涉尘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并加强重污染天气下企业污染减排的管控等;各乡镇和环保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责任,坚持对停产限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防止企业违规复产。
对于车辆的管控,城管、公安加强配合,严查违规渣土运输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将加强卡点管理和巡查执法,严格查处超限超载、抛洒遗漏、带泥上路、冒黑烟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同时,农牧、城管和公安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的发生。
另外,辉县市还出台了《辉县市乡(镇)、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行政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办法》,根据综合指数、PM10、PM2.5数据,对各乡(镇)、办事处进行综合评比排序,对排名落后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问责。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