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卫河、共渠行政公益诉讼案”诉前检察建议书公开送达仪式举行

2018-12-05 08:51: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12月3日,市人民检察院“卫河、共渠行政公益诉讼案”诉前检察建议书公开送达仪式在市政府举行。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将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的检察建议在诉前公开送达,可有效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让公益侵害问题解决在诉前。

  据了解,今年9月和11月,市人民检察院先后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映卫河环境问题的督办函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新乡环境保护问题的督办通知,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对卫河、共产主义渠河流污染情况及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在随后的调查中,检察人员发现污染的源头主要是沿岸企业排污和生活垃圾倾倒严重,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控和治理力度。

  检察机关立足其公益诉讼职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向这些问题涉及的环保、住建、水利、农牧、河渠办这5家职能部门,公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记者了解到,对环保部门公开送达的检察建议书称,经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卫河、共产主义渠存在的问题包括:企业排放生活污水影响卫河、市区段部分截流排污口溢出大量污水排入卫河,企业未经许可向共产主义渠排污问题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环保局作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卫河、共产主义渠的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上述问题已经影响到卫河、共产主义渠的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功能,社会公共利益已受到损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民检察院向市环保局提出3条检察建议: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整改到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特别是常态化问题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加快推进卫河、共产主义渠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现场,这5家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接受了检察建议书。作为5家职能部门的代表,市环保局负责人还进行了表态发言。

  据介绍,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首创推广了检察建议规范送达机制,就是以面对面、庄重严肃公开宣告并进行释法说理的方式,从以前的“文来文往”转变为“人来人往”,使法律监督产生更大的实效,让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落地有声”。

  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检察机关进行公益诉讼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主要是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进一步引起大家的重视,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让公益侵害问题解决在诉前,从而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

记者注意到,现场还特别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代表全程参与旁听。这是我市检察机关要变“闭门监督”为“开放监督”,变“单一监督”为“合力监督”,以此来强化监督的刚性,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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