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商户看过来 转供电这三个细节 跟咱息息相关

2018-09-06 12:08: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 记者 王玲玲

  8月22日,平原晚报以《转供电随意加价 居民有权说不了》为题,报道了我市积极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报道发出后,市民对此十分关注,他们纷纷致电新乡供电公司,就具体细节进行咨询。9月5日,记者就市民最为关心的三个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再次进行解读。

只要没把电费直接交给供电公司都属转供电用户

  新乡供电公司营销部的李主任说,《平原晚报》对市发改委、新乡供电公司联合摸排转供电的报道刊发后,很多人向新乡供电公司咨询转供电的政策,或反映一些小区或商场不执行转供电的问题,说明群众对转供电工作很关注。

  通俗地讲,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简单理解就是“转供电”。所谓转供电,就是说,不管是商户,还是居民,只要没有把电费直接缴给供电部门,都属于转供电用户。

  以前,因为各种原因,不管是商户,还是居民,这些“转供电”用户缴的电费高于供电部门向“直供电”缴的电费,甚至有些“转供户”缴的电费高得离奇。实际上,电力部门不管收取谁的电费,都不允许、也不会加价。

居民电费缴纳标准是每度电0.568元

  目前,供电部门在向物业公司收取电费的标准是每度电0.529元,因为小区内供电设备和线路会产生一定的损耗,为了弥补物业公司损失,国家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电费是每度电0.568元,允许物业公司每度电多收取0.039元的费用。

  举个例子,李先生在“人和小区”居住,如果这个小区变电器的所有权归小区物业所有,李先生的电费就必须缴给小区物业,不能直接缴给供电公司。

  现在,转供电政策出台后,不管是啥原因,存在啥问题,小区物业最高只能按每度电0.568元的价格收电费。因为只要是居民用电,如果所缴的电费高于0.568元,就属于违规收费,都在被清理规范的范围之内。

商户电费缴纳标准是每度电0.6806元

  供电部门向商业部门收取的电费是每度电0.6500元,因为分表后会产生一定的损耗,国家规定向商业部门分表商户收取的费用是每度电0.6806元,商业部门向商户每度电多收取0.0306元属合理电费(根据最新降价标准)。

  比如,李老板在“佳佳商场”租赁了块场地经营服装,如果“佳佳商场”让李老板缴的电费每度电高于0.6806元,这就属于违规收费,同样在被清理规范的范围之内。

  需要再次提醒的是,目前,转供电工作还处于摸底排查阶段。如果物业公司或商场向居民、商户收取的电费高于转供电的限价,可以向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反映,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将进行检查督促。截至今年年底,如果物业公司或商场仍然违规加价收取电费,相关部门将会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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