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李蕊) 7月31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获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出台,此次调整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左右,而且1月~7月的增资部分已发放到位。
据悉,此次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法为,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计算增加。
此外,在普调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按规定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据了解,本次调整涉及全市24.3万名退休人员,调整后,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左右。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