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蕊
7月29日下午,一则居民天然气售价上调,并在8月份执行新价格的消息在朋友圈和我市各居民小区内传开,一时之间,市民纷纷询问:“这个消息属实吗?”
7月30日,记者就此与市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经证实,此消息确切。随后,记者在新乡发改委的新乡价格信息网上进行查看,确有此事!根据有关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抄表计量的用户按抄见气量执行),将我市居民阶梯计价周期由月调整为年,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含)以内的,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55元,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的,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8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32元。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