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爱心助学 情暖莘莘学子 跟踪帮扶成今年助学新亮点

2018-06-28 15:21: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记者 刘萌萌 文/图
□核心提示
  金秋爱心助学,情暖莘莘学子。自我市开展“金秋助学”帮扶活动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认可,因此,“金秋助学”帮扶活动早已成为市总工会的一张名片。
  为帮助困难职工大学生子女能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帮扶活动。其中,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就读的子女,可以通过基层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跟踪帮扶等,成为今年“金秋助学”帮扶活动新亮点。
  6月27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帮助困难职工大学生子女能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帮扶活动。与往年不同的是,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就读的子女,可以通过基层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跟踪帮扶。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以申请“金秋助学”帮扶救助。
救助对象是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据了解,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救助对象是,凡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新工字[2018]1号文《新乡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手册》规定)的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家庭,其子女在2018年应届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在新乡市以外的城市参加高考的不列入救助范围,复读生不列入救助范围),被国家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均可通过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金秋助学”救助申请。
最高可申请5000元救助金
  今年“金秋助学”帮扶活动中,全市实行统一的“金秋助学”标准,其中,被全日制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给予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救助,被全日制大专、高职高专录取的原则上给予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全部按照被全日制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标准予以救助。
如何提出“金秋助学”救助申请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协调行动原则开展。
  针对困难职工如何提出“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该负责人说,市属基层单位的困难职工,可以通过基层单位工会向所属产业工会递交“金秋助学”申请,各产业工会在核查整理后向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交“金秋助学”申请;市直机关所属单位的困难职工向市直机关工会递交申请,市直机关工会在核查整理后向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交“金秋助学”申请;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单位的困难职工向所在工业园区工会提出申请,由工业园区工会集中向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交“金秋助学”申请。
  各县(市)、区属单位的困难职工,可以通过基层单位工会向所在县(市)、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金秋助学”申请。
  另外,困难职工还需递交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帮扶中心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大学收费标准复印件等;属于跟踪帮扶的,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跟踪帮扶成新亮点
  今年“金秋助学”帮扶活动与往年不同的是,凡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就读的子女,可以通过基层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跟踪帮扶。
  “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仍在高校就读的(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不列入救助范围),实行跟踪帮扶,给予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救助。这是今年‘金秋助学’帮扶活动中最大的亮点。”该负责人说。
  除此之外,今年“金秋助学”帮扶活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职工家庭成员的收入、资产等情况通过民政部门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行信息比对。
  另据了解,今年“金秋助学”帮扶活动,市总工会将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7月底之前)确定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就读子女的跟踪帮扶救助;第二阶段(8月份)确定今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帮扶救助。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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