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5月15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将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最迟明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让广大群众都能喝上干净的水。
据了解,根据生态环境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必须划定保护区设立界标和警示标志,并明确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等。
而目前,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大部分饮用水水源地还没有依法设立边界和警示标志;一些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工业企业等违法问题迟迟得不到处理;一些环境风险隐患底数不清、状况不明等。为让广大群众都能喝上干净的水,我市开始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整治。
据介绍,经过前期排查,目前,我市已排查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117个。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对于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各地要倒排工期,逐一销号;从5月份开始,每月月底要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同时,各地还要通过12369举报热线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让环境违法问题无处藏身。
为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我市还出台了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方案要求,5月底前,各地要制订本辖区内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今年9月底前,新乡县、获嘉县、卫滨区、市司法局要完成贾太湖、七里营引黄水源地等97个环境问题的整改;10月底前完成其他66个环境问题的整改。2019年9月底前,卫辉市要完成塔岗水库水源地7个环境问题的整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其他54个环境问题的整改。
另外,根据有关要求,今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界标和警示标志的设置工作;12月底前,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界标和警示标志的设置工作。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