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崔敬) 4月24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其中,分配到全省贫困县的资金为2900万元,我市原阳县、封丘县分别获得省级资金200万元、500万元。所得资金将结合当地扶贫工作实际,统筹使用。
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在对各地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进行科学测算后,我省将2018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切块分配到有关市县。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市县将专项用于农村环境整治。
省市有关部门在向贫困县分配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市涉农资金时,按照“确保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占比高于以前年度补助贫困县的资金比例”的要求,分配到全省贫困县的资金为2900万元,占比为19.18%,比上年增长1.07%。
其中,分配到贫困县的资金惠及我市的原阳县、封丘县。两县分别获得省级资金200万元、500万元。本着“因地制宜、合理使用”的原则,对于明确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可结合当地扶贫工作实际,统筹使用。这就意味着,我市两贫困县的农村环境将会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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