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4月15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随着气温的升高,臭氧污染问题开始显现。为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今年二三季度,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臭氧的治理,力争臭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更小些。
据了解,去年,我市因臭氧影响共损失了88个优良天数。今年3月24日,我市首次出现了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轻度污染天气,较去年提前了34天。随着企业错峰生产结束,4月以后气温逐渐升高,臭氧生成条件增强,浓度会进一步增长,对我市空气质量将会产生严重影响。
为最大限度地减小臭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我市要求各地要利用二三季度有利天气条件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的治理。
据介绍,臭氧污染是一种光化学污染,它不是直接排放出来的,而是由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高温强光照的天气背景下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燃煤、机动车尾气、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有机化学品制造等都可产生臭氧生成的前体物。为减少臭氧前体物的排放,我市要求,各地要做好国家城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加快“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进度,并积极推进洁净型煤生产和配送工作,加强对洁净型煤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运输、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严防散煤流入市场进行销售、使用。
重型车辆是尾气排放量较大的机动车污染源。为加强重型车辆治理,我市将研究建立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制度,对重型运输车油品质量、车用尿素使用情况、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抽检,对不合格的车辆依法查处,对不合格油品进行溯源,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加油站和燃油生产企业。
同时,我市还将推进重点时段涉VOCs企业及行业错峰管控。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