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 王新林)3月8日,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3月9日0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最新结果,预计未来一周,高湿逆温显著,气象条件逐渐转差,受本地积累和传输的影响,我市可能出现空气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本次污染过程,按照省环境攻坚办有关要求,结合《新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3月9日0时起,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启动后,大家要注意预防。
同时,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还要根据有关要求采取相应的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全市的工业企业要按照新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采取二级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停限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公安部门负责在主城区环路以内(不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运输生活必需品的除外)、农用车禁止通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沙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负责督导扬尘源的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禁焚烧秸秆,城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垃圾、树叶等。
根据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程度。
责任编辑:李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