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基层工会会员每年法定假日福利从1000元涨到2000元

2018-02-22 11:56: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 刘萌萌)2月12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根据最新制定的《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基层工会会员每年法定节假日福利,由1000元涨到2000元。除此之外,还明确了婚丧嫁娶、退休、住院等慰问支出标准。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节日慰问品总额视基层工会经费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直接发放慰问品或慰问品领取券,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工会会员生日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退休,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另据了解,凡该会员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总额的,一律不得向该会员发放集体福利。
责任编辑:李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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