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及外来人员市区买房享受补贴

2017-12-26 11:35: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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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扩大住房消费,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新乡户籍)和外来人员在新乡市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补贴。截至12月25日,已有8000多户符合条件的群众申领了购房补贴。目前,享受购房补贴的申报截止时间已顺延至2018年1月31日,望符合条件的群众抓紧前来办理申请手续。
 
  新乡网讯(记者 陈卓)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新乡户籍)及外来人员在市区买房,政府出资给予补贴。目前,购房补贴的申报截止时间已顺延至2018年1月31日,希望符合条件的群众抓紧时间办理申请手续。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扩大住房消费,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精神,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在新乡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农民(新乡户籍)和外来人员,享受购房补贴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群众在申领补贴后,市财政将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补贴。
 
  12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市民中心一楼63号办事窗口,看到不少群众正在申领购房补贴。市民李健是一名外来人员,他今年2月份在市区购买了一栋120余平方米的房子。办理了申领手续,李健很是高兴。他说:“这次可以拿到1万2000余元的购房补贴,非常感谢政府的这项惠民措施,让老百姓享受到了实惠。”
 
  市民中心行政事项服务科科长杨宝昌介绍,截至12月25日,已有8000多户符合条件的群众申领了购房补贴。为了方便群众办理申领补贴,市民中心最多时开设了8个服务窗口。目前,办理申领补贴的群众不算太多,只开设了63号和65号两个办事窗口。
 
  据了解,凡申领购房补贴者,自联合窗口受理之日起30日内补贴款就会打入其提供的个人账户。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等待时间,申领购房补贴人员最好提前办好建设银行银行卡,提前复印好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等相关证件。
责任编辑:李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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