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我市召开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我市属于周边地区城市之一)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中,环保部将通过创新督察机制,实施量化考核问责机制等,促使治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 王新林
秋冬大气污染治理将打出组合拳
记者从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环保部下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简称《攻坚方案》)及6个配套方案。《攻坚方案》和6个配套方案是一套组合拳,它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从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入手,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标本兼治措施,并按照清单式、台账式的方式,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解到各个城市,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各个市、区、县,推动治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据了解,此次《攻坚方案》的主要目标是: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我市属于传输通道城市之一)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目前,我市具体的《攻坚方案》还在加紧制订中。
环保督察由“督企”转向“督政”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秋冬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贯彻落实中,环保部将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强化督查严查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其间,环保部将抽调1200多人,组成100多个巡查组开展常态化巡查、核查、“回头看”,选择10个左右问题最为突出的市(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严肃严厉进行追责问责,将压力真正传导到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据了解,对于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量化考核方式问责,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任务型”问责第一种是,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2个、4个、6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第二种是,在环保部强化督查或巡查中,再发现有新问题的,发现5个、10个、15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2个、3个、4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结果型”问责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
可以说,这是此次环保强化督查、巡查最为严厉的一次,把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与市县党委和政府责任捆绑在一起,调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督企”到“督政”的转变。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根据《攻坚方案》,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环保、支持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各项环保工作落实,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平原晚报》A05版)
责任编辑:李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