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大楼着火 初查是液化气罐惹祸

2017-05-16 08:56: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王玲玲) 5月13日,平原新区一在建商业中心楼顶发生火灾,一时间浓烟滚滚。消防官兵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将“火魔”降服,这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进行灾后调查时,防火人员在现场发现了若干个液化气罐、火喷枪等物品。
  当日中午11时44分,平原新区太行大道与丽江路交叉口附近一在建商业中心楼顶发生火灾。当地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出动3辆消防车、15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经侦察,他们发现着火物为楼顶平台的防水沥青层和支撑屋顶瓦片的木质龙骨。沥青燃烧会分解出甲烷、苯等易燃气体,这些气体的燃烧又会加快沥青的热分解,这也是现场呈现出浓烟滚滚的原因。
  奋战38分钟后,消防官兵终于将明火扑灭。为防止瓦层下面阴燃的木质龙骨在空气流通的情况下起火燃烧,平原新区消防大队在扑灭明火后继续喷水。喷水冷却一个小时,在确保无遗留火源后,方才收队。
  经初步调查,火灾发生前有工人在楼顶用液化气做燃料进行火喷作业,火灾现场遗留有若干液化气罐、火喷枪等工具。目前施工工地已停工。
  新乡市消防支队在此提醒,各建筑工地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临时消防水源,以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和人民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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