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申长明) 自己的产品要想得到消费者的认可,靠的是可靠的质量和良好的信誉,而不是靠“傍名牌”来卖产品。3月27日,工商部门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快速出击,对我市一家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三轮车厂进行了查处,90余套三轮车半成品被就地查封(如图)。
当天上午,市工商局牧野区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新乡市金鹿车业有限公司(简称金鹿车厂)工作人员举报,称有人冒用他们拥有的注册商标“合力”来生产电动三轮车,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快速出击,来到了位于宏力大道西段的这家涉嫌商标侵权的三轮车厂。
工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院子里堆满了电动三轮车的半成品,在车厢上的标牌上写有“合力”字样。在旁边还堆放有各种电动三轮车配件,在车间内,几名工人正在生产各种电动三轮车配件。经过执法人员的清点,厂区内共有90余套电动三轮车的半成品涉嫌冒用“合力”商标。
看到执法人员的突然到来,办公室内的几名工作人员显得很是慌乱,连称负责人不在。在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等待后,一名自称是该厂负责人的男子来到现场。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男子一会儿说他们根本没有商标侵权,一会儿又说他们是受别人委托加工电动三轮车的,至于对方是否有商标注册证他也不太清楚。当执法人员要求其现场提供加工委托书和商标注册证时,该男子无法现场提供,只是表示会尽快到工商部门处理此事。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对90余套涉嫌侵犯他人商标的电动三轮车半成品进行就地查封。现场执法人员表示,他们会尽快对此事进行调查,根据相关法律作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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