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王玲玲 通讯员 王立奎) 3月22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即日起我市开始推荐第四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均可报名,报名时间截至5月30日。
据了解,我市已经认定三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0家,其中有4家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孵化场地。
我市第四批全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是:依法成立运营1年以上,且为2016年6月1日以前注册营业执照并开始运营、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以创业者或初创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基地用于孵化的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服务场所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服务设施齐全,在孵创业实体不少于20户,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200个;孵化效果明显,入孵创业实体存活率不低于80%,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50%,入孵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总体不低于80%;设立专门的服务区域,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和专业人员,为进入园区的创业实体提供创业咨询、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融资、行业指导、事务代理等综合服务,帮助落实相关创业扶持政策等。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园,即日起可向所在县(市)、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由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评审小组实地验收核查,对审查合格的进行公示,完成公示后确定入选示范基地名单。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