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贾智勇)日前,记者从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获悉,为推进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村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农村信用评价体系,我市出台农村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意见。
据了解,我市农村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坚持“政府统筹、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和独立性、真实性、动态性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确保程序科学、规范。我市农村信用等级评定以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内置评分标准为基础,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确定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分区间,科学评价农户的信用等级,整体实施授信,解决农民贷款难题,实现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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