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会举行

2017-06-16 10:05: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会举行 
张国伟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6月15日,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会在市政府会议室举行。
记者吕达摄
 
  本网讯(记者赵新颜)6月15日,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会举行。市委书记张国伟出席会议并为受聘市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市委副书记阮金泉宣读了聘任市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和法律咨询机构的通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慧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乐新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森主持会议。

 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王文立、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牛红江、河南师范大学王鹏祥、河南正安律师事务所冯跃春、河南恒升律师事务所武强等5人受聘为市委法律顾问,于庆生等10人受聘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等5个研究机构受聘为市委法律咨询机构。

  张国伟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加快依法治国进程。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于我市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水平,对于实现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我市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

  张国伟强调,要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普遍建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切实把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摆上重要日程,扎实有效推进,特别是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级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本级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要做好管理服务,强化工作保障,为法律顾问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通过分阶段、分层次推动党群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协调推进政府系统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统筹推进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步骤地推进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体系。

 张国伟要求,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主动向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要做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囊团”、法律风险的“防火墙”。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特别是围绕实现“三个确保”、打好“五大攻坚战”、抓好“三件大事”等重点工作,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要积极参与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和起草工作,确保出台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要围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市委研究年度立法计划、重要法规草案等提供咨询意见;要围绕社会稳定大局,协助市委、市政府依法推进纠纷解决,防范社会风险。

 张国伟希望法律顾问、专家、咨询机构要政治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注重学习,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掌握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尽快熟悉市委的各项职能权责,熟悉掌握市委工作规则和流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珍惜荣誉、不负信任、履职尽责,为提高市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新乡建设积极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力量。
责任编辑:易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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