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 出租车违规经营一律顶格处罚

2016-11-01 15:16: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陈卓) 10月31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从10月下半旬至今年年底,我市将开展出租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对发现和举报出租车有违规经营行为的,经查属实的,一律顶格处罚,一律顶格扣分。
  10月26日下午,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市区9家出租汽车公司经理、班组长以及出租汽车协会、电调中心等部门共计100余人,召开出租汽车行业专项集中整治部署会。会议决定,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结束,采取以大检查、重整治、强培训的方式,重点整治高铁新乡东站、新乡火车站、客运总站、汽车东站、市内各大医院、重点院校、商贸集聚区等非法营运出租车聚集区域,重点查处拒载、议价、甩客、绕路行驶、强行拼车等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中,对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不出具发票、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行车时不系安全带、打手机、吸烟、吃食物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发现和举报出租车有违规经营行为的,经查属实的,一律顶格处罚,一律顶格扣分,纳入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同时,违规出租车司机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公司、驾驶员进行曝光;对发现和举报两次违规行为的,对当事人给予延期注册6个月,约谈企业法人,并暂停办理营运手续;对发现和举报三次以上违规行为的,直接吊销从业资格证,责令公司停业整顿;对群众反映服务质量好、零投诉率企业和驾驶员,在创建文明城市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驾驶员,列入全市诚信企业名单进行通报表彰,给予驾驶员加10分分值,并由市出租汽车协会奖励100元;凡乘客举报出租汽车司机存在不文明行为、违规经营行为的,经交通运输部门查实后,由违规车辆企业出资对举报者予以100元奖励。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专项整治活动中相互推诿、组织不力、行动迟缓、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按“懒政怠政”予以责任追究,坚决打击非法营运的“保护伞”,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从10月26日开始至今年年底,我市将成立29个督察组,每组两人,在市区重点区域每天乘坐不少于5次出租汽车,按照督导检查表内容逐项检查。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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