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罚 ! 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还会被拘留

2016-10-24 16:12: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申长明) 在市区的十字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并不少见,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在道路上肆意闯红灯甚至调头的情况更是让路人心烦,今后实施这些行为的人要为此付出代价了。10月23日,记者从市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水准,市交通管理支队将重点治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从即日起,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处罚,其中包括对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进行罚款,对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除了罚款外,还要拘留他们。
  据了解,在警方从严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执勤民警将通过现场执法、摄像纠违、拖移车辆等方式,及时查纠取缔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同时将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的“僵尸车”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严格取缔违法占道停车行为,全面规范停车秩序,保障道路畅通;此外市交通管理支队还将联合城管、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大力整治市区主、次干道上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贩和在道路上乱堆乱占、乱摆乱放等违法行为。
  为了严惩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我市交警部门将集中路面巡逻执勤警力,全面查处三轮摩托车(包含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汽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私自改装、乱停乱放、非法客运、无牌无证驾驶等六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对驾驶人予以拘留,对违法车辆予以扣留。
  为有效解决我市市区非机动车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问题,交警部门将针对我市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突出的现状,从严查处市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走快车道、违规带人、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为增强市民的文明出行意识,我市警方将加大治理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力度,对行人横穿、乱穿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处罚一个、教育一个。
  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款规定,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一)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
  (二)对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以20元罚款。
  (三)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以10元罚款。
  (四)对机动车驾驶人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处以100元罚款。
  (五)对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以20元罚款。
  (六)对无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包含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汽车,处200元罚款,并依法扣留车辆。
  (七)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包含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