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刘志松崔敬)信用卡随意借给他人,出了问题却要自己承担。10月11日,记者从辉县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市男士侯某某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表哥侯某使用,哪料他却为此坐上了被告席并承担赔付责任。
据了解,侯某某与侯某系表兄弟关系,侯某某将以自己身份信息开户的信用卡借给了表哥侯某使用。其间,表哥侯某与王某一直有经济往来,有时也通过信用卡汇款支付。原本相安无事的现状,却被一个意外打破。
今年3月底,王某通过网上银行汇款时,不慎将3万元钱汇入了侯某所持的信用卡内。发现汇错款后,王某立即与侯某取得联系,要求其返还3万元钱。但侯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返还。无奈之下,王某只好以不当得利纠纷,一纸诉状将卡的实际所有人侯某某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被告侯某某称自己与原告王某素昧平生,而信用卡也不是自己在用,钱更不是自己所花。但他承认确实是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了表哥侯某使用。经辉县市人民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侯某某当场将3万元钱支付给了原告王某。
法官提醒,信用卡关乎个人银行信用,持卡人应牢记信用卡不外借的原则,避免类似麻烦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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