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10月7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年底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属实的,第一举报人将获得200元的奖励。
据了解,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着力解决好我市“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屡禁不止、废渣废液乱排乱倒等突出环境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环保局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微信、电话有奖举报。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国家明令禁止且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制革、小炼油、小塑料、小电镀、小制砖、小木炭、小石灰等八类“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违法生产的;向水井、水体、土壤等环境倾倒工业有毒废渣废液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违法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环保热线电话12369或微信公众平台(登录“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或全国统一的“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进行举报。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微信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举报时,应严格按照举报范围限定的三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详细提供企业名称、具体地址、污染现状及相关证据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同时,还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等,以便协助查证、沟通、领奖。环保部门严格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果您的举报经查证后属实,案件的第一举报人将会得到200元的奖励。举报查处结案后,违法企业再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的,可以继续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可再次奖励。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