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2016-05-23 08:40: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5月20日,记者从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据了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我市决定从5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初步计算,费率降低后,每年可为我市企业和职工减负达4000多万元,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得到的实惠更多了。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表示,本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阶段性的,虽然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下调了,但是失业人员所享受的待遇是不变的。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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