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的小伙伴 赶紧“秒藏”此文

2016-04-19 15:18: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刘军旗 通讯员 王立奎) 经济下行,危机伴随,但危中有“机”,危可转“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当下,我市都有哪些利好政策?来,我们一起看看。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当前经济下行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多渠道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多方式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据了解,2016年,我市就业目标是: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9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600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4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亿元,组织创业培训0.6万人。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市打出了“组合拳”,下大力气抓好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着力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大众创业者最高可获15万元扶持资金
  大中专学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城乡各类群体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资金扶持。

大中专学生创业补贴5000元
  为帮助大学生顺利创办企业,降低大中专学生开业成本,对初次创业的大中专学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给予5000元创业(开业)补贴。

劳动者参加培训最多补贴1500元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根据其参加培训内容和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情况,给予全额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A类专业每人800元,B类专业每人700元,C类专业每人600元。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元。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并给予全额培训补贴。

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全额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A类专业初级每人130元;B类专业初级每人110元;C类专业初级每人90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每人90元。

劳动者创业最高补房租10000元
  大中专学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

小型微型企业新招大学生 政府缴保险
  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补贴521.8元。

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政府补保险三分之二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最高每人每月补贴421.65元。

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最高补贴1000元
  为有见习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机会,由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给予生活补贴,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00元,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补贴标准从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提供的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

高校毕业生求职最高补贴1000元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支持创业者200万元
  大力支持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各类人员自主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由财政全额贴息。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小伙伴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