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2月2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的“环境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暨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3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查处和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决定从3月1日起到4月30日,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处理的原则,联合对全市所有涉水、涉气企业开展春季环保大检查,合力查处和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将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依法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辖区内“十五小”、“新五小”等违法企业,执法部门将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并报请当地政府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标准坚决取缔到位。
据介绍,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我市还要追究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等人员的责任,并且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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