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申长明) 2月18日,记者从卫辉市人民法院获悉,家住该市的吴某就因为其“老赖”行为被纳入全国失信人名单库,在春节期间无法乘坐飞机去参加家住外地女儿的婚礼。
2008年,“手头紧”的吴某借好友郭某1.21万元,碍于情面,此笔借款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同年10月1日,吴某又要向郭某借2万元。郭某本想拒绝,但吴某提出每月多付1.5%的利息,于是郭某便答应了。借款后,郭某多次向对方催要,但吴某总是以“手头紧,再多缓几天”为理由拒不还款。
经过5年之久的要债之路,无奈之下,郭某一纸诉状将吴某告至卫辉市人民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吴某自2013年4月1日起,每月归还郭某1000元,直至还清本利4万元。但吴某毫无还款意思。2013年10月21日,郭某向卫辉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吴某送达执行令,但吴某拒不按判决履行,于是法院依法将吴某纳入失信人名单库。
今年春节,吴某的女儿远嫁武汉,吴某急需买飞机票去参加女儿的婚礼,但因其“老赖”行为已被纳入全国失信人名单库中,无法购买机票,无奈之下,吴某只得到法院归还了几年前就应归还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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