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的公告

2016-02-16 15:37: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李志良,安阳市人),按照处非工作流程,现由新乡市公安局南环分局负责对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集资参与人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现公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
地址:新乡市开发区新飞大道南环高新区火炬园(48路公交车终点站)办公楼二楼南环分局处非专案组
联系电话:
郭警官18637373296周警官18637359567

二、需携带的材料
1.集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还款计划书等)全部原件及全部
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
3.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三、登记工作时间
2016年2月18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周一至周五(8时30分~11时30分:15时~18时,节假日除外)。
四、登记范围
通过新乡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犯罪嫌疑人李志良进行集资的群众。
新乡市公安局南环分局正泰案件专案组
2016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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