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昨日从我市卫生计生部门了解到,我市将通过严把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关口,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等办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今后原则上我市会按照每千户籍人口1名至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我市还将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定,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注册获得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无人执业的村卫生室,可以统筹调剂或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具备执业资格人员在村卫生室执业,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