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王新林) 史上最严的“禁放烟花爆竹”令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我市市区实施,其中规定,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销售也不允许。可1月20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和平大道与道清路交叉口路西,有一家商店公开售卖烟花爆竹。
当日中午,记者来到市民反映的这家商店,远远就看见门头上挂着“学军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门口还竖着一块1米多高的牌子,上面“浏阳花炮”的字样很吸引眼球。记者走进商店,起初并未发现店内有市民所说的烟花爆竹。正在此时,一位女士看见门口招牌,进店询问是否有鞭炮,店主赶紧搬开一节货架,推开货架后面的一扇门,把这名女士引进“密室”。不一会儿,这名女士拿着鞭炮从里面走出来结账。
面对顾客“现在不允许售卖鞭炮”的询问,店主称货已经进来了,不让卖也得卖。随后记者也谎称购买鞭炮,进入“密室”,发现里面摆放的货架上放了不少烟花爆竹。
据了解,我市已经下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通知,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而且此次禁放令非常严厉,公安、工商、安监等多个部门将一起上阵,齐抓共管,对违规生产、销售和燃放者进行严厉查处。这名热心市民称,政府的“禁放烟花爆竹”决定就是为了保护大气环境,可竟然有商户公开违反这一禁令,确实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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