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赵改荣)退役士兵服役时间的长短及在部队的表现,将以量化评分的形式,作为政府安排工作的一个条件。昨日,记者从市退伍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退伍办”)了解到。
据介绍,根据相关法规,民政部、总参谋部已联合印发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所指的退役士兵,是指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
本办法所指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是指以退役士兵档案及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书为依据,对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服役表现及相关身份等情形进行确认,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退役士兵得分总和作为政府安排工作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每服役1年计3分;服现役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5分。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市退伍办工作人员说,该办法让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不过,该办法也规定,如果在服役期间,受到处分或者档案材料弄虚作假则会被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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