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赵新颜)“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了赔偿款,我代表全家谢谢你们。”12月16日,当闫新翠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手中接过17余万元执行款时,开心地笑了。
据了解,闫新翠是原阳县葛埠口乡魏店村村民。2013年,闫新翠受雇于一家企业,在施工作业时不幸受伤,经鉴定为8级伤残。关于赔偿问题,闫新翠与这家企业协商无果,后将这家企业告上法庭。法官判决这家企业负责人应赔偿闫新翠各项损失共计17余万元,但该企业负责人无履行能力,经法官多次协调,最终该企业负责人全额履行判决款项。
据介绍,我市两级法院开辟了涉农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执行,涉农维权案件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今年12月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以维护农民工权益为内容的“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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